规章制度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发布者:  时间:2010-03-23  浏览:

一、学校及各部门、各单位指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二、学校各类实验室、研究室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其中化学、生物等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储存等内容必须报保卫处备案,

三、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四、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学校宣传、教学、学生会、工会、共青团等组织都应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并将学校防火安全、自救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 内容,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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