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负责制定实施学校安全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建设平安校园。

2.负责组织开展全校维护稳定工作,并对全校维护稳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办;适时了解掌握社情、校情,及时处理各类不安全事端和突发事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3.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落实学校各项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监督、实施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督促隐患整改。

5.负责对校内各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各类消防违法、违规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检查、督促防火措施的落实,整改火险隐患,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6.负责视频监控使用和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加强技术防范工作建设,逐步完善校园智能化安全防控体系。

7.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和校园公共秩序管理工作。

8.负责校园道路交通和车辆管理,组织落实校园交通设施建设,配合交警部门依法处理交通违章和各类交通事故,维护校园内交通秩序安全。

9.负责校园24小时值班、值守及巡逻、巡查工作;负责校园110接、处警工作,全天候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服务。

10.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校内师生及流动人口户政管理与服务工作。

11.负责校园活动的安全监管,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大型活动和重要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2.负责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时向各部门(单位)传达安委会决定。

13.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对全校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查处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督促违规单位隐患整改,对需学校协调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报告校领导研究解决。

1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责任者追究相关责任。

  15.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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