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全省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有效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吉教安[2017]12号)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严格网格监管、狠抓责任落实。形成源头预防治理有效、内部安全管理有力、外围治安防控严密的工作格局,提高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健全和完善校园安全保障体系。
二、检查时间
各部门、各单位自查、检查和督查从 4 月24 日开始至 5月 10日结束。学校巡查组不定期巡查。
三、检查形式
全校安全大检查由校安委会牵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部门、单位自查,保卫处检查,校安委会督查、巡查三级联动的方式同时开展。
四、检查内容
各校区校舍安全管理情况,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情况等方面(检查重点详见附件)。
五、检查方法
1.书面汇报。校巡查组听取被巡查单位汇报,其他未被巡查单位交书面材料。汇报内容应包括单位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步打算及建议等。
2.实地巡查。巡查组实地巡查三个校区不少于 10单位,主要巡查图书馆、食堂、实验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3.情况反馈。巡查组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随时向被巡查单位进行反馈,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找出问题,限期整改。对问题特别严重的,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1.迅速开展排查。按照《长春工业大学2017年校园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认真查找校园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危化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梳理问题存在的原因,汇总师生反响强烈的问题,深入分析情况,找出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各部门、各单位要如实反映情况,排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力戒查找问题隐患表面化、形式化,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找原因。同时,要深入查找各岗位责任人履职尽责、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严不细不实等问题。
2.立即进行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校园安全问题和隐患整改作为当前加强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要对查出的问题“零容忍”,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问题,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坚决堵塞各类安全漏洞。整改结果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校安委会办公室。期间,各单位都要开展一次校园安全专题教育和全员安全演练。
3.严格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部门党政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履行好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责任明确在解决和防控各类安全问题隐患之前,不能事后查找责任,坚决杜绝一再反复出现吸取教训的情况。学校要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坚决严肃追究责任。
4.请各部门、各单位于 5月 10日前将此次大检查工作情况报保卫处综合科,邮箱:bwc@ccut.edu.cn。
附件: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内容
长春工业大学
2017年4月20日
附件
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内容
1.交通(校车)安全
(1)校车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并定期检车、保养和维护。
(2)车辆行车证、保险、司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3)校车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是否存在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规违法行为。
(4)校车内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车内附属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并正常使用。
(5)师生员工自驾车辆是否按照校园交通管理规定行驶、停放。
2.消防安全
(6)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
(7)室内外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8)用电行为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整齐规范,有无私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和用电线路老化现象,有无使用违章电器行为。
(9)食堂燃气储藏间、管线、排风及报警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10)试验用气瓶、钢瓶是否按照实验要求规范使用。
3.危化品管理
(11)危化品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工作责任,责任到人。是否建立危化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12)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危化品是否登记造册,存储数量、存储地点是否科学合理。
(13)试验后的残夜是否集中存放,并联系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
4.饮食卫生安全
(14)食品、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疫情防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无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15)食堂、超市是否经营手续齐全,证件有效,有无超范围经营和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物品的行为。
(16)食堂、饮用水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17)库房管理、加工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餐厅卫生是否达到要求。
5.校舍安全
(18)正在使用的建筑物墙体有无下沉、裂缝,房梁和承重柱是否损坏或出现裂缝。
(19)建筑物内外墙皮、室内顶棚等是否有鼓包脱落。
(20)楼梯、扶手是否存在松动破损等不安全因素。
(21)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是否牢固。
(22)围墙、大门、雨棚等室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3)供水管线、采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周边煤气、天然气管线是否存在泄漏等安全隐患。
(24)文体馆、体育场的体育器材、旗杆等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极端天气应对措施
(25)是否制定应对极端天气安全工作预案。
(26)是否对可能造成的基础浸泡、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等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鉴定。
7.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27)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三项教育活动是否得到落实。
(28)是否有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活动周”、“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是否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灾、防地震、防自然灾害等系列安全教育。
(29)是否有组织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等演练。
8.治安整治落实情况
(30)是否对本单位、本部门有暴力倾向、患有精神疾病和经常缠访闹事人员等特殊高危人群或学生进行摸排登记,落实管控帮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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