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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季大风天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1-03-29  浏览:

为了做好我校春季大风天的防火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此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长春市政府“大风天防火规定”,切实做到五级以上大风天禁止室外用火,六级以上大风天禁止一切用火的规定。

二、要加强春季大风天用火、用电管理,对管辖区内老式建筑(学生公寓)、工地工棚、以及露天仓库、堆垛、要进行重点巡逻和监护,严格落实用火、用电审批制度。

三、要加强各级单位防火值班、值宿、加强巡逻,做好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并清除火灾隐患。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保证消防车通道、人员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五、严禁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

六、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负责本区域可燃物的清理工作,做到不留死角。

七、要及时检查室外电器及线路,防止因大风刮断电线,引发火灾。

八、各施工单位在大风天气下,禁止室外电气焊作业,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保卫处

201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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