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美好校园及周边环境,保证师生生命及家属区的安全,消除校园火灾隐患,经2016年4月11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于4月20日对该区域进行拆除,请将存放在此处的个人物品于4月19日前搬离,否则将按无主处理。
特此通告。
长春工业大学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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